关闭

职场江湖博客

当前位置: 主页 > 资讯

【问答】劳动者单方面提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是否要支付补偿?

作者: 时间:2026-10-10 03:01:38 浏览:

原标题:【问答】劳动者单方面提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是否要支付补偿?

问:劳动者单方面提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是否要支付补偿?

答:劳动者单方面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包括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必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只是劳动合同的一种类型,并非所谓的“铁饭碗”。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无论是劳动合同的变更还是解除,只要满足法定解除或者终止的条件就可以解除或终止。

但如果用人单位存在以下7种情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1.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2.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3.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4.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法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5. 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6.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7. 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来源:上海人社微信公众号)

(王旭)

标签: